最近在敎小朋友電路的概念,用書商給的燈泡、電線、馬達等進行電路實作。有一次有個學生在操作中,不慎將燈炮打破了,當時的想法沒有太多,只是想要繼續完成電路實作而已,於是拿起掃把將殘骸掃掉,此時,有一位學生出聲了,她問我:「老師你為什麼不讓我們看破掉的燈泡?」當下覺得沒什麼不妥,於是回曰:「哦!好呀!沒問題,妳可以撿回來看。」這位學生於是就仿照好燈泡的接法,將破掉的燈泡接上,看是否有任何現象,結果她發現破掉燈泡的燈絲燒起來了,產生火光,隔兩三秒這燈絲燒成灰燼,就不再見到發亮的情形,她這樣的舉動,對我而言有如當頭棒喝,此時才驚覺到自己為什麼先前沒有善用這顆破掉的燈泡,腦海裡頓時浮現了莊子的「無用便是有用」。
這次的事件引發自我反思:
1. 有時候會受限於課程進度,而忽略了隨機教育,因此錯失良機。
2. 偶而會陷入理所當然的思維中,以為自己懂得,別人也會懂;以為很平常的事,別人也習以為常;自以為不可取,認為別人也認同…
3. 學生的好奇心雖然偶而會影響進度,但卻是引發深入探究的動機。
經過這次的事件,我相信對這位學生必有深刻的印象,因為她透過自己的操作,發現破掉的燈泡和好燈泡不同,雖然現在的解釋她不盡然完全理解,但我相信日後只要類似的經驗或知識出現,她定能迅速連結這個難忘的舊經驗,而我們的教學不就是在等待這個難得的契機嗎!?至少對我是如此的。
事件補充說明:
1. 愛迪生發明有效電燈之前,曾花了數年的時間,請他的助理跑遍世界各地,蒐集各地的材料,將近一千七百種,ㄧ一測試,終於從中找到碳化的竹纖維,可以發亮較持久,進而使人類在夜晚有更多的照明…有趣的是愛迪生並不對一千多種的材質失望,反而是樂觀的說:「對燈絲而言,至少我明確知道其餘的一千多種是不適用的。」還有一次大火燒毀實驗室,他也很樂觀地說:「燒掉錯誤,我們又可以重新開始﹏」
2. 好的燈絲,玻璃內抽真空或充氮氣或充惰性氣體,以防燈絲氧化燒毀,可延長燈泡的壽命。
No comments:
Post a Comment